钱潮律师事务所开展第19期业务培训活动

发表时间:2021-12-06 10:58作者:钱潮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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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日,浙江钱潮律师事务所开展第19期业务培训活动。颜晓英律师主讲《关于竞业限制条款法条梳理及相关案例》。颜律师归纳了竞业限制的相关法律依据,并就相应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析总结。颜律师凭借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的丰富办案经验,先后列举了多起典型案例,对竞业限制的规则和司法裁判标准进行归纳总结。

首先,她通过一起竞业限制期限的案例,明确司法实践中若劳动合同竞业条款或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超出了2年,则很有可能会被仲裁委和法院认定为无效。紧接着,颜律师通过对几个案例的分析,分别论证了司法实践中对于竞业限制的焦点或难点问题的司法裁判观点,明确了“竞业限制协议适用合同相对性原则”、“未约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仍应按照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30%的标准向员工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提前解除竞业限制协议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应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补偿金约定标准过高,可向法院申请酌减”、“劳动者违约在先无权要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等司法认定标准,并解释了相关案例的依据和启示意义。

演讲结束后,各位参会律师对竞业限制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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