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为某控股公司实控人债转股提供法律服务发表时间:2021-12-24 15:52
本所委托人系某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其经营某有限公司期间负有巨额债务。但委托人控制下的控股公司准备在境外通过搭建“VIE”架构上市,目前该控股公司境外搭建的上市主体公司及关联公司均已依法完成设立,即将取得在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及相关证照。 尽管部分债务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但委托人仍希望在其控股公司境外上市前能够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向相关债权人清偿所负债务,遂委托本所提供债转股的咨询意见及相应的法律服务。目前,本所已经接受客户的委托,为其提供债转股架构设计、起草债转股文件及协助谈判等法律服务。 |